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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
政府應引導新能源產業走良性發展之路
文章來源:地大熱能 發布作者: 發表時間:2021-11-05 15:35:47瀏覽次數:1565
“現在,新能源在我國能源消耗總量中所占比例不高,而傳統能源的總量又不足,所以新能源的需求量還是很大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副部長李志軍表示。 盲目上馬造成表面過剩 “作為一個鼓勵新能源產業發展時間不長的國家,為什么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就開始討論產能過剩的問題?”李志軍表示,這主要是因為在國家政策的鼓勵下,地方盲目上項目,結果造成了表面繁榮。
一些專家表示,多晶硅、風電設備之所以被眾多地方政府追捧,主要是因為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沖擊時,這些新興產業被賦予了更多的意義,并被一些地方政府視為新的增長引擎,以至于不顧當地實際情況,盲目上馬。 此外,地區間的相互攀比也促使一些地方政府把招商引資的重點放在以多晶硅、風電設備為主的新興產業上,甚至根本不考慮可能會引發過度投資、重復建設的問題。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我國新能源產業本來就缺乏自主創新和自主知識產權,再加上當前的無序低水平擴張以及有限的國內市場需求,很可能導致這一新興產業重走勞動密集型加工、低附加值產品出口的老路。 急需出臺行業標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永偉表示,對新能源產業既要有鼓勵政策也要有管理和約束政策。“在新能源產業準入條件放開之后,如果不及時出臺約束性條件和行業標準,這一新興產業很容易形成低水平競爭。” 張永偉表示,發展新能源產業一定要有技術的持續性突破。目前,我國的新能源領域,很多技術是從境外通過便捷途徑進入國內,利用國內較低的資源及運行成本,快速形成了規模化生產,并采取低價競爭策略,不僅擾亂了整個行業的秩序,而且嚴重打擊了本土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張永偉說,由于當前業界對鼓勵發展什么樣的新能源技術與市場爭議比較大,結果導致相關政策遲遲不能出臺。他呼吁,為了新能源產業的良性發展,應該及時出臺相關管理和約束政策。 新能源銷路有問題 張永偉參與了最近對太陽能光伏和風力發電情況的調查。他在調查中發現,太陽能光伏和風力發電上網難的問題非常突出。 “這既與國內的電網體制有關,也與政府對風力和光伏發電的管理規范不到位有關,所以出現很多矛盾和沖突。”張永偉說。 記者了解到,風電項目建設與電網規劃在時間上必須有先后。然而,現在的情況是電網和風力發電缺乏配合,經常是風場建起來了,風電卻送不出去,這種“產能假過剩”既浪費了資金也浪費了資源。 李志軍說,如果新能源發電能夠完全被收購,目前所謂的產能過剩是可以解決的。
然而,據記者了解,新能源發電并網目前困難重重。盡管我國《可再生能源法》規定,電網必須全額收購新能源發電,但是到目前有近30%的已吊裝風電設備不能上網發電。很多人因此指責電網公司借助其自然壟斷地位成了新能源發展的“攔路虎”。 [NextPage] 而對于上述指責,電網公司也是滿腹委屈。第一,風電等項目在審批和上馬時沒有就并網需求同電網公司進行充分協商。第二,風電、光伏發電的出力波動較大、可調節性差,增加了電網的不可控性和調峰壓力。如在吉林西部就有40萬千瓦的風電機組由于均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在2008年多次發生因小的電網故障造成方圓200公里范圍內的40萬千瓦風電機組同時全部切除的情況。第三,風電、光伏發電小時少,長距離輸電成本高,電網投資不經濟,國家對電網公司補貼太少,遠不能彌補其為配合新能源發電而進行電網投資導致的虧損。 理順體制避免階段性過剩 在張永偉看來,新能源產業現有體制的不暢已經嚴重阻礙了這一新興產業的健康發展。 由于新能源項目審批與電網規劃脫節,電網發展滯后于新能源開發,新能源發電上網難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兩種電價機制并存,造成新能源上網電價混亂;國家對電網公司發展新能源的責權利定位不清,電網公司發展新能源動力不足。 張永偉呼吁,應為新能源發展創造好的體制環境,及時調整新能源發展規劃,做到電源規劃與電網規劃有機統一,統一新能源發電定價機制,明確電網公司發展新能源的責任,調整對其考核指標。 張永偉說,新能源產業在我國尚處于發展初期,其發電量占全國總電力裝機容量比重還很小,一些利益關系也較易平衡。在電力體制改革短期內難有重大推進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在新能源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先行一步。 在張永偉看來,新興產業能否發展起來,取決于給它創造什么樣的體制。幾乎每一個新興產業在發展的關鍵時期,特別是產業化階段,都會遇到一些制度性障礙,這些障礙的客觀解決程度,決定了這個產業投資回報的有效性。 張永偉認為,在當前國家正制定包括新能源產業在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時候,更應同時考慮理順新能源產業管理體制,為真正落實好發展規劃創造條件。
一些專家表示,多晶硅、風電設備之所以被眾多地方政府追捧,主要是因為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沖擊時,這些新興產業被賦予了更多的意義,并被一些地方政府視為新的增長引擎,以至于不顧當地實際情況,盲目上馬。 此外,地區間的相互攀比也促使一些地方政府把招商引資的重點放在以多晶硅、風電設備為主的新興產業上,甚至根本不考慮可能會引發過度投資、重復建設的問題。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我國新能源產業本來就缺乏自主創新和自主知識產權,再加上當前的無序低水平擴張以及有限的國內市場需求,很可能導致這一新興產業重走勞動密集型加工、低附加值產品出口的老路。 急需出臺行業標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永偉表示,對新能源產業既要有鼓勵政策也要有管理和約束政策。“在新能源產業準入條件放開之后,如果不及時出臺約束性條件和行業標準,這一新興產業很容易形成低水平競爭。” 張永偉表示,發展新能源產業一定要有技術的持續性突破。目前,我國的新能源領域,很多技術是從境外通過便捷途徑進入國內,利用國內較低的資源及運行成本,快速形成了規模化生產,并采取低價競爭策略,不僅擾亂了整個行業的秩序,而且嚴重打擊了本土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張永偉說,由于當前業界對鼓勵發展什么樣的新能源技術與市場爭議比較大,結果導致相關政策遲遲不能出臺。他呼吁,為了新能源產業的良性發展,應該及時出臺相關管理和約束政策。 新能源銷路有問題 張永偉參與了最近對太陽能光伏和風力發電情況的調查。他在調查中發現,太陽能光伏和風力發電上網難的問題非常突出。 “這既與國內的電網體制有關,也與政府對風力和光伏發電的管理規范不到位有關,所以出現很多矛盾和沖突。”張永偉說。 記者了解到,風電項目建設與電網規劃在時間上必須有先后。然而,現在的情況是電網和風力發電缺乏配合,經常是風場建起來了,風電卻送不出去,這種“產能假過剩”既浪費了資金也浪費了資源。 李志軍說,如果新能源發電能夠完全被收購,目前所謂的產能過剩是可以解決的。
然而,據記者了解,新能源發電并網目前困難重重。盡管我國《可再生能源法》規定,電網必須全額收購新能源發電,但是到目前有近30%的已吊裝風電設備不能上網發電。很多人因此指責電網公司借助其自然壟斷地位成了新能源發展的“攔路虎”。 [NextPage] 而對于上述指責,電網公司也是滿腹委屈。第一,風電等項目在審批和上馬時沒有就并網需求同電網公司進行充分協商。第二,風電、光伏發電的出力波動較大、可調節性差,增加了電網的不可控性和調峰壓力。如在吉林西部就有40萬千瓦的風電機組由于均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在2008年多次發生因小的電網故障造成方圓200公里范圍內的40萬千瓦風電機組同時全部切除的情況。第三,風電、光伏發電小時少,長距離輸電成本高,電網投資不經濟,國家對電網公司補貼太少,遠不能彌補其為配合新能源發電而進行電網投資導致的虧損。 理順體制避免階段性過剩 在張永偉看來,新能源產業現有體制的不暢已經嚴重阻礙了這一新興產業的健康發展。 由于新能源項目審批與電網規劃脫節,電網發展滯后于新能源開發,新能源發電上網難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兩種電價機制并存,造成新能源上網電價混亂;國家對電網公司發展新能源的責權利定位不清,電網公司發展新能源動力不足。 張永偉呼吁,應為新能源發展創造好的體制環境,及時調整新能源發展規劃,做到電源規劃與電網規劃有機統一,統一新能源發電定價機制,明確電網公司發展新能源的責任,調整對其考核指標。 張永偉說,新能源產業在我國尚處于發展初期,其發電量占全國總電力裝機容量比重還很小,一些利益關系也較易平衡。在電力體制改革短期內難有重大推進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在新能源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先行一步。 在張永偉看來,新興產業能否發展起來,取決于給它創造什么樣的體制。幾乎每一個新興產業在發展的關鍵時期,特別是產業化階段,都會遇到一些制度性障礙,這些障礙的客觀解決程度,決定了這個產業投資回報的有效性。 張永偉認為,在當前國家正制定包括新能源產業在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時候,更應同時考慮理順新能源產業管理體制,為真正落實好發展規劃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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